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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歲。大學生。
一個再簡單不過的年輕人。
我的習慣:很久才能寫完一篇文章,偷偷地更新。
Daniel Powter、Joanna Wang、Eason Chen的音樂可以說十分迷人。
當我有錢,地球就會遍佈我的足跡,對於旅行我很崇洋媚外。

 

Life Style!

人來到這個世界上的目的是帶給別人快樂,奉獻自己給這個社會,如此罷了。

很多時候,當別人不在意,那你也別在意了,你甚至沒有在意的立場。

抓住!你就有機會,然而卻見你一直在機會中打滾,因為你沒有把握。

人應該要適時的使用理性,但也要讓自己存在著喪失理智,也許這樣才會快樂。

有時候,衝了就是你的;有時候,先沉不住氣的人是loser,也許要先學會的是抉擇。

這個社會,內涵很重要,外表也很重要。level up!

老話一句,愛情,先踏進去的永遠是輸家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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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esmanl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